本网2月23日电(本网记者陈凤玲 独家报道)重视和发展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慈善法的制定为推动慈善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让我更加坚定,要持续做好慈善,助推公益,同时发挥职业优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引导身边人参与慈善,推广慈善。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做慈善,用爱回馈社会。对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谢桂英奶奶保持持续的关注和慰问;组织并担任《爱的华章》走进南京大型慈善晚会总导演,筹集爱心;跟随“为爱前行”大型公益活动走进贵州龙里九八五实验学校,为那里的孩子们送去了冬日的温暖并慰问走访多户孤寡残疾老人送上慰问金和食物等等。
过往经历让我认识到,公益慈善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事业,慈善水平的发展更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新时代下的今天,我们应该如何做好慈善,是值得深思的问题。随着全国认定慈善机构的突增,良性的社会慈善环境渐显,一个现代公益慈善的运作治理体系也正在构建。做慈善已不再是人们理解的单纯的“做好事”,而附加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崭新的慈善“生态圈”伴随着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走到了每个人的身边。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离不开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大做强慈善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的管理和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都是继续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作为媒体人,发挥职业优势,加大慈善法的宣传力度,是我在坚持个人慈善事业的同时更加需要努力的方向,通过传播的力量,提高公众对慈善的认知,引导人们正确看待慈善、理性参与慈善,力所能及的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文人范仲淹所倡导的美德,也正是慈善二字所存在的意义,慈善文化氛围的形成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助力建立“人人可慈善”的全民慈善氛围是我的心之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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